● 人生就像一首詩,年輕時讀不懂,讀懂時已不再少年。猶記當年周遭的朋友、同事們,個個都懷抱著「春風得意馬蹄疾」的憧憬,但在業力的羈絆下,回首再見,卻總是有「白衣蒼狗多翻覆,滄海桑田幾變更」的感慨。
● 二十餘年前,我在一家公司任職一級主管,由於公司業務績效極佳,因此,購併了一家競爭對手公司。當時因為稅務法規問題,董事長要找一位能夠信任的人,擔任公司負責人,因此,我就在半推半就下,擔任了公司負責人的重任。
● 由於新仇(被購併)加上舊恨(競爭)的關係,被購併公司的幾位主管聯合以耍小手段的方式扯後腿,處處掣肘公司業務與人事。我雖總以大局為重,但他們依然故我,甚至得寸進尺,由一位具舉足輕重的主管將我告上法院。
● 經地檢署三次開庭後,檢察官以查無不法的理由,做出不起訴處分。雖然對方向高檢署提出聲請再議,但依舊被駁回再議,還我清白。不過令我錯愕的是,這位主管竟然又以合約書非他簽名,是我偽造簽名而再次提告。經檢察官送交筆跡鑑定後,委婉請對方撤告,但對方堅持不撤告,又提出要做紙張鑑定。
● 紙張鑑定出爐無誤後,檢察官心生怒火,將這位主管以「誣告」罪提起公訴。最後,在地方法院審理下,審判長將這位主管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三年,並賠償我二十萬元,方才落幕。事後我將二十萬元全數捐給家扶中心,作為清寒學生的獎助學金。
● 經過這個事件,我異常納悶,為何我今生會惹上「官司」?於是,我回顧因果才發現,原來是「事出必有因,有因必有果」。此緣於我在數世前,曾為訟師(今稱律師),也就是古時負責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、寫訴狀,或是上衙門進行辯護的工作。
● 由於古時教育較不普及,一般普羅大眾若遇到法律糾紛,百姓的矛盾問題得不到解決,鄉老也無能為力調解時,就必須要靠訟師協助打官司。而我嫻熟法律條文和訴訟程序,因此,甚受地方仕紳與百姓的信任,能適時為他們出謀劃策和訴訟協助。
● 在擔任訟師的過程中,我常仗義而行,防止百姓利益被司法侵害。但是,另一方面仍會收費幫有錢有勢者打官司,因此,難免發生為惡人減輕刑責的辯護。所以,當惡人沒有得到相對應得的懲罰時,那些被害者的「怨」,就慢慢積累了許多「陰債」,導致我今生因緣成熟被人告上法庭,償還當訟師時所犯的惡業。
● 業力的基本原則是:每一個行為都會有相應的結果。當我們種下了「因」,不論是善的還是惡的,我們都必須承擔相應的「果」。縱使不是今生所犯,而是過去世的業力在現世的顯現,也要謙卑接受。現在看來,雖然數世前的往事看似沒有文案,但其實故事都在業力中醞釀,絲毫不差。
● 要償還「陰債」,最佳的方式是「陰債陰還」,也就是去幫助關於死人的功德,這些功德可化解因果債,減輕今生或來世的業力羈絆與病痛,怨親債主也比較不會障礙你,短期間效果就能顯現,例如捐棺木、布施喪葬費用等。
● 所以,除了各類布施,我也曾經捐過十具棺木、一部救護車、捐過一座舍利塔(專門放置和尚骨灰舍利的塔)、隨緣捐過火葬場建設經費、隨緣捐過醫院建設經費等,以消減自己的陰債。每當我捐的救護車馳騁在公路上,分秒必爭的救助傷患,我都能感覺到甚大的安慰,即使傷者在救護車上往生,也至少可以讓往生者的靈魂不用漂泊,這些「陰債陰還」的效果甚佳。
● 熬過風雪,繁花自現;走過涼寒,就是春天。每個人都曾經熬過,也曾經走過,所以,只要有機會,就要多行善積德,斷惡修身,如此一來,剩餘的人生,方能且行且歌,安祥自在。
《文末感悟詩》:
夢想長生數百年
春秋一夢盡浮煙
粗茶淡飯悠悠過
賞鳥觀花自在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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