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孽魂述:所造惡孽勸世 】 冥府 第九殿平等王 降


 
 
●●● 竹山聖音堂因果專刊 ●●●
第九十三期 

【 孽魂述:所造惡孽勸世 】

吾乃冥府 第九殿平等王 降

《詩》:
鋒起異端孽事多
是非曲直受拖磨
分明判斷勿忿怒
法律森嚴道理和

【示】:
 
●     今宵「本王」帶「孽魂」到「聖光總堂」審案,有關「孽魂」在陽世時所造下惡孽罪刑明述,來勸化世民,作為世人諸惡莫作,必多『遵孝道」之鑑!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命本堂「功過司命神君」代筆記錄,再命本王隨行「牛、馬」兩將軍將「孽魂」手銬腳鐐放開,再將「孽魂」押進公案前。

●《牛馬將軍》曰:
       領令!稟報「主公」,已將罪魂帶進,已跪在案前候審,請「主公」定奪,昇堂審案。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命「牛馬」兩位將軍退下,在案前兩邊侯傳。

●《牛馬將軍》曰:
       是,遵命!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現跪在「本王」案前「孽魂」,速從汝在陽世時所做惡孽罪刑從實招出,不可有半句不實虛言,以免受「本王」用刑。

●《孽魂》說:
       回稟「冥王」,此地乃為「佛門聖地」,「罪魂」初次被押到,眼看在兩邊効勞修士眾多,「罪魂」有所慚愧驚怕,何況「罪魂」在陽世時所造下惡孽罪刑,已在「冥府孽鏡台」前照得一清二楚,「罪魂」又受前幾殿「冥王」受審判刑,何必再審口供。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本座命汝再招供,「孽魂」汝就將在陽世時所做之惡孽,在此從實說出,不得有誤!若不遵諭命者,就接受用刑,絕不寬貸!

●《孽魂》說:
       「罪魂」遵照「冥王」諭命再述口供,但「罪魂」懇求「冥王」准賜隱名,因「罪魂」現在陽世還有親朋戚友。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准賜「孽魂」汝隱名,速速招口供。

●《孽魂》說:
      「罪魂」在陽世時出生於「台北縣」人氏,姓「劉」,嫁夫是鄰村姓「張簡」之人家,夫家以務農為業,上有公公婆婆夫婿,下有小叔兩名、小姑兩名。「罪魂」夫婿為長子,原本一家相安無事,事情發生乃因當時社會重男輕女,「罪魂」卻連生三名女兒,第二小叔連生兩名男兒,在此公公婆婆之觀念未有大孫可出而接尾子,又不念「罪魂」每日下田工作辛勞,只為生男育女就另眼看待,況且「罪魂」之小女兒,每逢哭泣更不理采,又常借機責罵「罪魂」賤貨,若第二媳婦所生之兒子,如一哭泣就抱緊懷抱,惜如掌上之寶一般,使「罪魂」看在眼內,滿腹恨氣難消!

 ●     「罪魂」就向「夫婿」建議應速分家炊,但是「罪魂」之「夫婿」是一個忠厚老實的種田人,非常孝順父母,對胞弟妹有情有義,不聽「罪魂」建言,每日只知默默耕田工作,使「罪魂」愈想愈生氣,每日就找「夫婿」的麻煩,引起夫妻感情日日不和合,常發生口角。凡每次「罪魂」夫妻相罵之時,「公公婆婆」就罵「罪魂」瘋女人、臭賤人,若「罪魂」不歡喜住在「張簡」家中就出去,不要在那裏亂得家中不得安寧。日月如梭,「罪魂」的女兒漸漸長大,因在此重男輕女之觀念甚重的家庭,女孩子不許上學堂讀書,必在家幫忙做家事或是下田耕種工作,母女每日工作,但是男孩子就可以上學堂讀書,使「罪魂」更加怨嘆氣怒在心裏,他人之子就可以上學堂讀書,所以「罪魂」就親自問「公公婆婆」提起分家之事,「公公婆婆」却用尚有小叔未娶,小姑未嫁之推詞,等此親事完成後再分家未慢。

●      在此使「罪魂」更加無法忍受之下,怒火大發就亂摔、亂踢、亂丟家中物品,以發洩滿腹之恨火,每日亂得家中不得安寧之日,「公公婆婆」不得已就將家伙產業分成,「罪魂」一家一分,兩小叔兩份兼一大份大孫的,三小叔一份另再一份做為某本,兩位小姑一份做為嫁粧;「罪魂夫婿」一口就答應,但是「罪魂」非常不滿意,「罪魂」就再當場大吵大亂大罵,惹得「婆婆」生氣,出手就毆打「罪魂」,「罪魂」在此已失理智就還手毆打,並在身邊拿起一粒秤錘向「婆婆」之頭上擲去,當場就頭破血流滿臉,「罪魂」之「夫婿」也出手毆打「罪魂」,「罪魂」在大怒之中又拿起木棍打中「罪魂夫婿」之頭致腦死變成植物人,使得全家亂紛紛。

●     全家總認為「罪魂」不對,但是「罪魂」却認為「公公婆婆」私偏,分產不公所致,「罪魂」不自己認錯,在此事經十餘天後「罪魂婆婆」就亡故,「罪魂夫婿」不久也身亡別世,「罪魂」而受國法以過失致人於死,判罪關入牢獄。「罪魂」在獄中兩年餘因身受腦冲血中風送醫不治身亡,「罪魂」落入「冥府」始知心胸狹小無度量,又不孝翁姑,殺死「婆婆」與「夫婿」,因「罪魂」一時恨怒動起肝火所造成一失足千古恨!

●     「罪魂」雖然受各殿「冥王」定判受種種毒刑具,「罪魂」在此勸天下世間婦女心腸要廣闊,「翁姑」似「父母」不可不遵孝順「翁姑」,『有萬年之產業,無有百年之業主』,乃為身外之物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何必斤斤計較,無量就無福可居也!此為「罪魂」在陽世時為爭奪家產惹造下一身孽果,「罪魂」若有再來世轉生為人一定改過,修身養性,進入宗教「佛道聖儒」,學修佛法聖理以做精神寄託也!以上是「罪魂」在陽世之所做,願此為當今世人之借鏡為鑑也!求「冥王」寬赦「罪魂」一時無知和造下如此之大錯。

●《冥王》曰:
       「孽魂」現在後悔已遲矣!諭命隨「本王」同行之「文武判官」,將記錄簿收起帶回「冥府」,再諭命,「牛馬將軍」將「孽魂」上枷鎖押回「冥府」受刑,收案退班,本王回。

 

—〔本文終〕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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