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一殿幽魂述苦因 】 幽冥教主 地藏王菩薩 降


 
◆◆◆ 《 幽冥沉淪紀實 》◆◆◆

第六章【 一殿幽魂述苦因 】 
 
幽冥教主 地藏王菩薩 降

中華民國87年3月21日
 
歲次戊寅年二月廿三日
 
《 聖示》:吾今夜降著:「幽冥沉淪紀實」。

第六章《一殿幽魂述苦因》

《聖示》:世人總在沉迷墮落中過活,甚少能時勉自己在正德正道上前進,待無常一到,才知悔悟,到那時已嫌晚矣。尤其到了陰司,受盡苦楚才思悔恨,更是回頭莫及矣!

《又示》:因此部『聖書』之著,時間較長,除了乩生本身較為辛苦而外,其實在堂效勞之「諸賢生」更屬難得,當然德功就是如此而來,希能堅忍些,共負天命。效勞「諸賢生」如有身體不適、或年歲較大體力不足者,可坐之效鸞無妨,一樣造功,但不可因舒適而胡思亂想,或是睡著了,則不敬矣!

●《菩薩曰》:「徒兒」走了,下『地府一殿』。

●《虛筆曰》:今夜『恩師』要帶「徒兒」真正的遊歷『地府』是否?

●《菩薩曰》:是啊!漸次揭開『地府』,好警醒世人,莫可不信也!

●《虛筆曰》:那好,盼望能藉恩師佛力無邊,造就真正世人之福。

●《菩薩曰》:這也是『為師』所願。不便再多談,該啟程了。
(此刻菩薩賜虛筆一粒丹丸,讓虛筆服下,以定其魂魄。師徒二人同步出堂外,乘彩雲騰飛而起,直奔陰陽界、鬼門關而去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每欲到『地府』,總感又驚又喜。驚的是『地府』總是陰森淒涼,令人難過 ; 喜的是首次到『幽冥』,能將『地府』受苦之幽魂其情況公諸於世,讓世人有所惕醒,認為蠻有成就感的。

●《菩薩曰》:不入苦處,怎知其痛?當然雖是陰森些,但如有抱定勸世的熱忱,那是可貴的,多勉行之。況且為師會祐護於你的,安啦!

●《虛筆曰》:多謝『恩師』!
(彩雲之腳程神速,已過陰陽界、鬼門關。只見前面有旌旗隊伍迎接,前有兩位判官,恭立迎接。)

●《判官曰》:屬下在此恭迎『教主』。

●《菩薩曰》:何必那麼客氣,『地府』吾甚為瞭解,何必勞駕你們呢?

●《判官曰》:這是『一殿閻君』交待的,以免失禮!

●《菩薩曰》:哈哈!客氣了。

(師徒二人在隊伍之後前行。不多久,到了地府第一殿前停下,此時見一如宮殿般,壯觀堂皇,殿前有一橫匾,書寫金字「冥府第一殿」。 一殿冥王在殿前作揖。)

〔左聯寫著〕:善士來斯,自然氣壯
〔右聯寫著〕:惡者到此,能不心寒

●《冥王曰》:恭接『教主』聖駕!

●《菩薩曰》:不必客氣!
(冥王引菩薩及虛筆入殿內左廂房大廳坐定,由官吏奉茗三杯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「弟子」在此叩見『冥王』。

●《冥王曰》:你就是「虛筆」是嗎?難得有此機緣相見,到府來締著『聖書』,歡迎之至!

●《虛筆曰》:還請『冥王』能多予賜教與指導!

●《冥王曰》:不必客氣!吾看讓『教主』在廳內歇息,吾請『判官』帶你去看看好了,同時加以說明以便開示世人。

●《虛筆曰》:那好啊!反正『恩師』所有地方無不洞悉,可免再勞累,「徒兒」隨『判官』看看。

●《菩薩曰》:那好,你們去吧!
(虛筆同判官退別菩薩與冥王,走出廳外,出了正殿,在正殿前大院落有一亭台,上有一甚大的鏡子,明澈無比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請問這是什麼?

●《判官曰》:這就是「孽鏡台」,那明鏡就是「孽鏡」。
(虛筆此刻拾頭一看,在鏡上方寫著「孽鏡台」三大字)

〔且有一副對聯〕:
閱盡世間人,無如心險惡
看穿天下事,祇有鏡分明

●《虛筆曰》:那此鏡有多大?

●《判官曰》:有一丈八尺左右,甚明澈也,無有不洞悉者。
(此時見有一書吏拿著簿冊及筆,站在台下,見鬼差將犯人推至台前,那犯人以往種種的罪行歷歷在目,絲毫無遺。那簿官登錄,即按陰律分處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還真方便呢!

●《判官曰》:不錯!懲治世人原以為別人不知的惡事,一目瞭然,無須辯駁,俯首認罪也!

●《虛筆曰》:真是妙鏡!如陽間有此之鏡那該多好,歹徒就無所遁形矣!

●《判官曰》:那你就錯了。此鏡雖好,但陽間不適用,因光天化日之下無法明察。且世人之靈智到那裡去了?如無作奸犯科之輩,無法見修持之真章。

●《虛筆曰》:說的也對,我只是認為陽間也有此設備,不就省了很多事了嗎?
(接著,判官與虛筆出了正殿大門,向右轉,在北面有一堅固之城牆,上面寫著「無間僧儒獄」,見二位獄官出城外迎接。)

●《獄官曰》:拜見判官與善人。

●《虛筆曰》:不敢,有勞之處乞見諒!
(獄官帶領判官與虛筆入城,一進城內,見到處是陰溝,鬼役正在挖眼、割舌、刳心,血肉淋漓,哀痛慘叫不已,罪魂暈厥過去,只見扇一搧無不現回原形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真是悽慘,不知是怎麼一回事?能否問問他們,讓他們自述,可讓世人引以為鑑。

●《獄官曰》:他們受苦刑已萬般苦處,那有心情自述呢?也應不會那麼不知廉恥吧!讓我來簡單說明之。

●〈第一位罪魂〉:在世受教育,即是入了『儒門』,功名有成,當官之後(如今政府機關一樣),不知照顧百姓,真正替民服務,反而貪瀆職責,吸人民之血汗錢,有辱儒門體面,甚至於賺取黑心錢肥己不說,還無惡不作,傷民害眾,所以得受此苦刑。

●〈第二位罪魂〉:在世不敬鬼神,不信因果報應,『視鸞乩為邪教』,鄙視『聖賢』,違逆倫理。

●〈第三位罪魂〉:在世是為「訟師」(即是現世之律師,法官亦然),利用其能力害人,黑白不分,是非顛倒,陷人於不義,黑了心,所以得受刳心之苦!

●〈第四位罪魂〉:在世是有些學識,卻不走『儒門』之正途,專門編淫詞豔曲迷亂人心,或繪畫春宮(如現今之A片,除了主持人,表演之人亦同罪),戕害青少年及情竇初開之少女,迷了心志,起了邪心,失節失貞。就是這樣,太多了,不便再往下細述。在『無間僧儒獄』裡,還有甚多如此之輩,這些只不過是部分而已。

●《虛筆曰》:原來如此,真是可怕!又那邊那些僧人,有的跪火磚、騎銅馬、抱銅人的又是怎麼回事?

●《獄官曰》:那些僧人是屬於不遵『佛門清規』,五葷三厭不拘,且犯了淫惡,破壞佛戒者,都得如此的懲治。
(此時見一鬼差,拿了一瓢熱滾滾的小銅球,向一僧人之口灌了下去,口中還說:和尚吃肉包莫牢騷,好養力氣與佳人共度良宵。真是刺耳之諷言也。)
(就此判官與虛筆離開無間僧儒獄,再向西北方向走去。在不遠處見另外一城,上面寫著「補經所」,見一位所官出來迎接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拜見所官,來叨擾,盼見諒!

●《所官曰》:哪兒的話,不必客氣。我們都知道你聖務在身,應該的。
(判官與虛筆入所內。所內分東西兩側廂房,西側廂房低簷矮屋,燈火如豆,漆黑無比,傳來陣陣之哭泣聲、哀嚎聲與誦經聲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這是怎麼回事?
 
●《所官曰》:這很簡單,這些幽魂是在世時修齋設醮,替人誦經謀取錢財,胡亂蒙混誦經騙人,且不專心,心念邪淫,甚者賺取這些昧心錢而吃暍嫖賭,無所不做。因誦經,世人不知有否錯誤,世人可欺,到『地府』就逃不了了,得在此受苦補誦。
(見後面均有鬼役執行,在燈火不足下誦經,實在痛苦,如有不力,就遭修理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那東廂房內燈火通明,也有那麼多人在佛前誦經,又是怎麼一回事?怎麼東西廂相差那麼多?

●《所官曰》:那些是在世時,平時在『神佛』前誦經不專心,遺漏字句,但罪輕,在此補誦。所以說誦經(非要錢財)這功德也要專心認真,不可馬虎也!

●《虛筆曰》:原來如此。
(接著判官與虛筆又離開補經所,向東北方向而行,見一城牆以石砌成,叫「饑渴廠」,此時見廠官出來相接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拜見『廠官』,勞煩帶領。

●《廠官曰》:不必客氣,應該的。(判官與虛筆入廠內。只見廠內犯人個個面黃肌瘦如柴,其狀慘不忍睹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在此之犯人不知是犯何罪而來?

●《廠官曰》:這些都是在世時,不知珍惜寶貴的生命,隨意自殺死亡者(不論以何方式自殺均屬之,如古時的跳水、自縊(上吊)等,現今的跳樓、瓦斯引爆或吞服藥物等)。這些罪犯均以為,有困難,死了一切都可解決,其實這種觀念是不對的,世間有何事不能解決?這麼隨便輕生,誠不知牽連害了多少人,父母傷心、子女妻子痛心,很多人替之操心煩惱。所以到此來均讓他們饑渴、剌胃,嘗試這些苦滋味。故個個不但形狀奇特(各種不同自殺方式,造成各種不同之形狀之故),且瘦弱如柴般可怕。

●《判官曰》:知之可也,走了!
(虛筆與判官又別饑渴廠,朝東南方向而行,見一設備非常精緻豪華之建築,有三個字輝映出來「講經所」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現在是不是要到那兒去看看?

●《判官曰》:那裡我看就免了,因那邊與『地藏宮講經亭』大同小異,凡是來到『一殿』之幽魂不完全是壞人,也有善士在此修持或接受招待,再另行安排,可說是我們『一殿』的樂園也!

●《虛筆曰》:原來如此。難怪所見之人均逍遙自在,悠哉悠哉。

●《判官曰》:是啊。我看快回殿去,免得『菩薩』久等。

●《虛筆曰》:對啊,我都給忘了!只管參觀,真是該死。(判官與虛筆同回一殿正殿,見菩薩與一殿冥王正聊得起勁。)

●《虛筆曰》:「徒兒」拜見『恩師』,回來了!

●《菩薩曰》:好不好看呢?今晚聖務應該可以完成了吧!

●《虛筆曰》:大致不錯!

●《菩薩曰》:那回去吧!(冥王與眾判官同出殿外恭送菩薩。)

(師徒二人乘彩雲回堂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