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●●竹山聖音堂因果專刊●●●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
歲次乙未年十一月初二日星期六
本堂 關聖帝君 降
詩:
身外之物本是空
何必執著愚迷矇
名利榮華眼前過
萬緣盡歸化滄桑
【謀財佔產害宗親今受報】
《示》:諸子道安!
● 人生於世,因各人宿業因緣之不同,一生命運及遭遇當然各異,但勿管榮華富貴「名、利、財、色」,『皆猶如水中月鏡中花;時至仍幻化一場空,只剩四塊板入土中,何必苦苦而執著』,所謂:『千年家業而百冬主人』,即此理也!『本座』前亦曾曰:『萬貫家財三頓餐、千棟房屋睡乙床』。自古至今能流傳後世,而被世人崇拜仰慕者,前聖列賢唯善道而已,「諸子」以為是否?
● 故吾人生於天地間,似如遠行客,時至雖擁有萬里江山,金銀滿庫終須放手;『倘若能把握人生短暫之青春歲月,而行有意義之聖事,參修學道悟自性之由來,方不枉走人生一回』。
● 今宵『本座』同例述「因果乙案」共勸世人,以證因果報應非虛。於三載之前有「南邑」以營造包商為業之家人,同乘箱型車北上參與親友之婚禮,而於北上途中因適逢下雨之天,視線不明而自撞安全島造成翻車,當場親人三人經送醫不治身亡。時駕駛座前有吊掛向各著名大廟宇,所求得數位『神聖』之香火袋,時有人戲曰:「為何 “神聖”未能庇佑善信弟子之平安?」其實其中曲折之『因果討報』,凡人又有誰能知之。今宵『本座』就以此案例述明,以免世人誤解為神者不佑世人。
● 有關此案之「案主」,前生乃於「清乾隆」年間,由「唐山福州府海山島」偷渡來台至海山堡開墾,即今之「鶯歌石三角湧三峽」一帶,昔稱「海山莊」。不久有同至此地開墾之同鄉宗親兄弟三人,亦先後透過專營私載居民偷渡出海之所謂「船頭」,經過千辛萬苦,躲過官兵及海上風濤與黑水溝始上岸,尋得投靠原「案主」,共同出資開山墾地,並向「原住民番社」購得大片原野山林地,時「清官方並未核准「唐山」來台開墾,海禁甚嚴,凡緝獲偷渡主犯者充軍,從者杖百流徙三年,或枷刑後遣回原籍。
● 當共同開墾有所收穫後,其同宗兄弟,欲返故鄉「海山島」攜其家眷偷渡來台共聚,是時「案主」心存不良,欲侵佔獨吞其宗親兄弟三人共出資開墾之地。遂重賄買通出告官方,將其兄弟逮捕,報由當時主管偷渡犯之「福建廈門廳」,以姦宄累犯杖百後遞回原籍,交由地方官看管,其兄則判流徙不得返鄉,所有原籍之財產一律充公,從此「案主」即接收兄弟三人變賣家產後冒死前來「海山堡」所開墾之一切產業,其兄弟終含恨不愿,先後鬱鬱而終。亡後,即向『福州城隍』駕前控告,原業主亡後,並由『冥王』依陰律判刑,受刑期滿後,再判得本世出生於「鯤島南邑」,該原前世苦主亡靈三昆仲領得『討報旨令』,遂於上開三載前,乘其北上參與親友之婚禮途中,報得此段『因果冤債』,而傷亡之三位親友則前世「案主」之血親也!該同受此累報。今宵『本座』則以此文,共勸世人『善惡有報非是不報,望世人悟之』!示此!吾退!
★《 徵求助道委員 》
● 法財來自十方, 也通向十方, 來去之間,卻因此成就了每一個需要的心靈, 為人間大同的真實性,
也立下大道永恆的根基。聖音堂的法脈需要每一位個眾的護持,歡迎加入本堂為助道委員。凡每月發心佈施, 協助聖音法航之運行, 得為助道委員,
或利用有空之時間至道場參辦協助、或啟辦法會之運轉,本堂無任感荷!
聖音 恩主允命本堂另設新址,延續普渡眾生之慧命。聖音新堂, 殊聖福音,深願十方善信大德鼎力助道支持、惠於樂助。如蒙參贊, 本堂均代為呈疏叩求上天化解因果,賜福庇佑、諸事順遂。
★ 善款請利用郵政劃撥:
22039695 戶名:何碧蘭(聖光雜誌社)
★ 若使用轉帳方式,請來電告知以便呈寫疏文,感恩!
● 凡匯款助印本刊或其他經典善書,請在劃撥單背後「通信欄」書明祈求事項,凡參加助印者,本堂將呈寫疏文,以善信大德所註明祈求內容焚化。
